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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据最高检消息,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薛江炤作出逮捕决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江炤(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薛江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秦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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