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做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我市于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对象涉及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单位及镇(街道)村居。
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涉及农村集体资源发包
治理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荒地、林地、果园、滩涂、水面(渔塘)、沟渠道路及其他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的集体资源)。
治理内容: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强占集体资源等问题。
涉及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治理范围: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 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违规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活动将持续至12月底
投诉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728-6238294
编辑|徐杨
编审|杨红
值班总编|梁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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