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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蔺雨葳)8月3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电动三、四轮车消费提示。北京市消协表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其未经安全认证,设计上普遍存在缺陷,车身材质未经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在行驶中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且后果严重。
根据2021年7月12日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违规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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