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4月8日,北京小客车指标办发布消息,按照《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2023年上半年个人(含家庭申请人、多车转移申请人及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车辆申请人)和单位的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8日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查看。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复核申请期(4月9日至4月23日)提出复核申请。
(北青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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