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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通州警方供图。
经民警现场查看,发现嫌疑人崔某(男,29岁)在自家平房院落西厢房内非法储存鞭炮、礼花、闪光雷等烟花爆竹46.5公斤,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推销售卖。经崔某交代,烟花爆竹都是从张某某(男,30岁)处购买。
民警循线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其交代10余箱烟花均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购买,后非法运输进京,自己燃放一部分后,将剩余10箱以1300元的价格卖给了崔某。
警方从崔某家中找到的烟花爆竹。通州警方供图。
目前,崔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张某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分别被通州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通州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目前通州区仍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明确规定: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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